專利挖掘就是通過對研發成果進行分析、梳理、組合,從而甄選出具有專利申請價值的創新性技術方案。專利挖掘是企業專利申請工作中最為基礎的一項工作,專利申請的有無、專利申請質量的高低、對企業研發成果保護的強弱,均取決于專利挖掘的實施情況。實踐中,企業專利挖掘工作往往是由專利部門進行主導,但具體的專利挖掘素材主要來自研發工程師,在特定的情況下,還需要邀請外部的專利代理人、專利律師等的參與,因此,需要多部門、多崗位的共同協作。專利挖掘工作的目標是從研發成果中提煉出具有專利申請價值的技術創新點和相應的技術方案,其工作主要圍繞以下三方面進行:確認研發項目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構建為解決該技術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方案、甄別技術方案中的創新點。專利挖掘工作的核心是挖掘出具有可專利性的技術解決方案,而每一個技術解決方案都有其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企業的研發工作基本都是圍繞著技術問題展開的,因此,專利挖掘工作的首要任務應當是確認這些技術問題。企業的研發一般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致力于解決已有產品所存在的缺陷而進行的研發,如市場上的現有冰箱產品存在制冷效果不顯著,企業為提高制冷效果而進行的技術改進;另一類是基于滿足市場潛在需求而進行的研發,如企業基于市場調研和預測,認為市場上的電視受眾可能存在著一邊觀看電視節目一邊購買在電視節目中所出現的商品的需求,為解決電視受眾的這一需求,企業對“邊看邊買”技術的研發。對于第一類研發項目,由于主要是對現有技術方案的改進,因此,現有產品中存在的缺陷往往就是該類研發項目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在,其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往往比較容易確定;對于第二類研發項目,由于是基于解決一種全新的市場需求而非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啟動的,企業針對該需求一般不存在相應的技術積累,因此,企業為解決該需求,所面臨的任何技術問題都應是專利挖掘工作需要確定的。對研發工作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進行確認的重要意義在于:任何能夠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解決方案都有可能具有專利申請價值。從企業研發工程師的思維角度來看,研發是為解決技術問題而進行的,實踐中,也往往是先有技術問題,然后,經過研究開發形成特定的技術方案;基于技術問題的研發,不僅目的性強,而且容易形成具體的技術解決方案。但是對研發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確認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往往會隨著現有技術的調查情況而發生改變。以前面提及的冰箱為例,針對現有冰箱產品存在制冷效果不顯著這一技術問題,研發工程師所提出的解決方案是增加冷凝管的長度從而增大冷凝管與空氣的接觸面積,進而提升制冷效果。針對這一技術方案,專利工程師進行了現有技術檢索,發現現有技術已經存在這一技術方案 ,同時,研發工程師又發現,雖然這一技術方案能夠提高制冷效果,但是由于其是通過增加冷凝管的長度來實現,帶來的不利后果就是冷凝管成本的增加以及冷凝管所占空間的增大。有鑒于此,將研發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修正為在提高冷凝效果的同時,并不顯著增加冷凝管成本以及冷凝管所占的空間。因此,現有技術調查是確認技術問題的重要環節。只有對現有技術進行調查后,才能夠獲知企業正在進行的研發是否已經成為現有技術的一部分;也只有對現有技術了解后,才能夠歸納出所存在的問題或者缺陷,這正是研發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實踐中,現有技術文獻往往并不會記載其技術方案所存在的問題或缺陷,因此,就需要研發工程師、產品工程師根據相關行業經驗,結合其對現有技術的深入研究以及對行業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市場上對相關產品性能的需求的了解,對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問題或缺陷進行總結、歸納。企業往往通過檢索專利數據庫來獲得現有技術,但是,專利的公開存在一定的滯后性,大部分的專利申請都是在申請后的 18 個月后才進行公開,在創新及技術更迭如此迅速的今天,這種滯后性會嚴重影響現有技術的準確性。因此,對于重要的研發項目,建議擴充現有技術的獲取范圍,除了專利檢索數據庫的檢索外,還可考慮通過國內外期刊網站、搜索引擎網站、防御性公開網站進行檢索。另外,還可以參加行業學術會議、技術會議來獲知行業發展前沿及熱點問題。在獲取現有技術資料后,就需要對現有技術資料中所公開的與研發成果相關的具體技術方案進行確認,建議可初步通過專利摘要、權利要求書、說明書附圖或者文章摘要等來獲取其具體技術方案。在對研發項目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進行確認后,需要對為解決技術問題采取的技術方案進行確認。在進行專利挖掘時,研發工程師基于技術問題往往會先提出一個具體的技術方案,針對該技術方案,企業可通過專利評審會或者技術發散會的形式引導研發工程師形成不同的或者質量更高的技術方案。在專利評審會或者技術發散會上,專利工程師基于其專業經驗,從專利法的維度來審視技術方案是否具有可專利性:技術方案從整體上來看是否是一個非授權客體的算法;技術方案從整體上是否與現有技術構成實質不同,從而符合專利法所規定的新穎性、創造性等授權要求。與此同時,專利工程師還可以進一步引導研發工程師進行技術發散,形成可解決相同技術問題的不同的技術方案。同樣以前面提及的冰箱為例,由于增加冷凝管的長度這一技術方案被現有技術所公開,專利工程師引 導研發工程師將研發方向修正為在提高冷凝效果的同時、并不顯著增加冷凝管成本以及冷凝管所占的空間。在新修正的技術問題的指導下,研發工程師構想出一個新的技術解決方案:將原來使用的較粗的冷凝管改用為較細的冷凝毛細管,同時,將冷凝毛細管加工成排狀,并將成排的冷凝毛細管并排進行排列,這樣不僅在用料上沒有顯著增加成本、在空間上也沒有占用過多空間,而且通過冷凝毛細管的使用能夠增加與空氣的接觸面積,從而顯著提升冷凝效果。以“邊看邊買”的用戶需求為例,為了解決這一用戶需求,最為關鍵的是能夠對電視節目中所出現的商品進行識別,并能實時地向用戶進行相關商品信息的推送。但是,基于現有的技術手段,直接識別電視節目畫面中的商品并提供購買該商品的相應鏈接相對比較困難,因此,研發工程師想到的變通技術方案是:在制作電視節目之前,就將電視節目中所出現的商品相關的推送廣告、在線購買鏈接等商品信息進行整合,并將整合后的商品信息與電視節目一并存儲到服務器端。當用戶通過手機、電視等用戶終端從服務器端接收電視節目時,如果所接收到的電視節目中包含商品信息,則用戶終端在播放該電視節目時,實時地也將相應的商品信息一并向用戶進行播放,同時,將購買該商品的在線鏈接提供給用戶。實踐中,專利工程師一般可通過兩條途徑從研發部門獲得技術方案:其一是研發工程師基于其正在進行的研發項目主動提交的;其二是專利工程師組織研發工程師一起進行頭腦風暴而形成的。對于第一種方式,一般而言有過專利申請經驗的研發工程師可能更容易通過這種方式來提交技術方案。為了使研發工程師能夠清楚地了解什么樣的技術方案可以申請專利,專利工程師有必要對其進行必要的專利知識培訓;同時,為了使研發工程師能夠高質量地提交技術方案,專利工程師應當制定一份通俗易懂的技術交底書模版,并要求研發工程師按照技術交底書的要求提交技術方案。技術交底書模版應當包括后續提交專利申請時所需要的主要內容:發明所屬的技術領域;背景技術情況及背景技術存在的缺陷(意在引出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發明的目的(即發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發明內容(即為解決技術問題所采取的具體技術方案);具體的實施方式。對于第二種頭腦風暴的方式,往往會由專利工程師、研發工程師、技術專家等共同組成專利評審組,對研發工程師提交的技術方案上會評審,由參會者從技術方案的創造性的高度、是否是可專利性的客體、是否還有更好的技術方案等維度共同對技術方案進行頭腦風暴式的發散討論,從而形成創造性高度更高、具體實施方式更多、潛在的保護范圍更廣的技術方案。技術解決方案是由一個個具體的技術要素構成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技術要素都應納入專利申請的保護范圍,企業往往只需要對技術解決方案中對現有技術作出改進的技術點,即創新點,進行專利保護即可。在確定技術問題后,專利工程師應當以技術問題為導向,從研發工程師所提供的技術解決方案中提煉創新點,然后,以創新點為中心,重構符合專利法要求的技術方案,并在此基礎上進行專利申請文件的撰寫。需要指出的是,為了解決特定的技術問題,研發工程師所提供的技術解決方案可能會存在多個創新點,在此種情況下,專利工程師可根據企業專利布局的指導思想、專利的授權前景等來決定:是針對每一個創新點形成的較小的技術方案分別進行專利申請,還是將所有的創新點融入到一個較大的技術方案中只申請一件專利。一般來講,創新點的識別一是依靠經驗,二是依靠現有技術的查新情況。前沿技術的研發一般都是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一般也是全新的技術問題,同時,現有技術往往不存在相應的技術方案。因此,以前沿技術研發為代表的基于需求驅動的研發項目所產生的技術解決方案往往都會存在創新點,專利工程師在時間較緊張的情況下,可以不進行現有技術查新(研發項目的前沿性決定了即便查新也較難發現現有技術),并直接在研發工程師所提供的技術方案的基礎上形成可進行專利申請的技術方案。對于致力于解決已有產品所存在的缺陷的研發項目,專利工程師最好能夠進行現有技術查新,基于查新情況,對技術方案的創新點進行適當地調整。一般而言,當研發成果能夠導致裝置部件的添加、減少、替換,部件間關系的變換或者材料變換,組合物組份或構成比例的變化,或者方法步驟的增加、減少、順序變化時,往往就意味著創新點的產生。因此,在專利挖掘時,專利工程師應特別關注這些變化,以確保創新點沒有被遺漏。可以嘗試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提煉創新點。研發工程師對其研發項目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為解決該問題所采取的技術手段最為熟悉,同時,對所專注的技術領域的技術現狀也非常了解,一般都能夠比較準確地歸納出其研究成果相較于現有技術的創新點。因此,在專利挖掘時,應特別留意研發工程師所自認的創新點,這往往是研究成果中最具有專利申請價值的內容,但是專利工程師仍需要從該創新點是否是可專利的客體(如是否是純粹的數學算法)、該創新點的創新高度是否達到專利法所要求的創造性等維度進行把關。實踐中,專利挖掘經驗較少的研發工程師往往不能很直接地指出研究成果的創新點,在此種情況下,專利工程師就需要引導研發工程師,通過對研發成果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或缺陷、相應的技術手段及其效果等的質詢,來歸納總結出創新點。此外,長期從事技術研發尤其是前沿技術研發的研發工程師,有時會低估其研究成果的創造性高度,在對研究成陳述時可能會不自覺地遺漏具有專利申請價值的創新點。因此,專利工程師在關注研發工程師自認的創新點以外,還需要通過質詢等方式來確定是否還存在其他的創新點。企業的研發活動一般都具有時間上的持續性,同時,在不同的時間范圍內,都具有特定的細化研發目標。因此,專利工程師可對企業所進行的研發項目進行細化,定期跟蹤每個研發項目的進展情況,并將階段性的研究成果詳細記載在專利挖掘跟蹤記錄表中。在專利挖掘時,專利工程師應對照專利挖掘跟蹤記錄表,追問研發工程師的最新研發進展情況,以避免研發工程師由于疏漏而忘記報告其階段性的研究成果;專利工程師亦可對照專利挖掘跟蹤記錄表中所記載的每一個階段性研究成果來審核是否具有專利申請的價值以及是否已經被申請了專利,從而避免遺漏具有專利申請價值的創新點。企業的研發一般都是多維度的,既有可能包括軟件層面的,又有可能包括硬件層面的;既有可能包括系統層面的,又有可能包括應用層面的;既有可能包括音頻技術層面的,又有可能包括視頻技術層面的。專利工程師可根據其對企業研發活動的調查情況,根據一定的標準(如軟件—硬件標準,系統—應用標準等)梳理并細化出企業研發活動所涉及的細分技術領域,并據此繪制出企業的技術魚骨圖。在繪制技術魚骨圖時,應遵循研發活動的一般規律(如空間規律、時間規律、難易規律等),如研發目標為裝置時,可依據裝置的空間規律(如依據從上到下或從左到右的順序來拆分裝置部件)繪制魚骨圖;如研發目標為軟件時,可依據軟件方法的時間規律(如依據軟件方法的執行順序來拆分方法步驟)繪制技術魚骨圖,這樣做的目的不僅在于使技術魚骨圖具有一定的層次性,而且技術魚骨圖所體現出來的研發邏輯性還有利于后續專利挖掘工作的開展。在專利挖掘時,專利工程師可依據技術魚骨圖,調查并記錄每一個細分技術領域所作出的創新成果;同時,專利工程師亦可梳理出研發活動較為活躍、研發成果較多的核心技術領域(比如,一般而言相對于硬件研發,軟件研發成果會更多),并圍繞著核心技術領域重要進行創新點的挖掘。對于專利工程師而言,若想提高專利挖掘的效率,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對企業的研發狀況進行摸底調查。專利工程師應當通過調查走訪對企業的研發方向、研發實力、研發組織架構、研發人力、專利布局情況、競爭對手的研發狀況等進行了解和熟悉。基于調查情況,可繪制出企業的技術路線圖(如魚骨圖)和研發組織架構圖,標識出企業研發實力較強以及較薄弱的技術分支領域,同時,亦可對各研發組織的研發產出進行標識。4.2 針對不同的部門、不同的職位實行不同的挖掘策略對企業的研發狀況進行摸底調查的目的在于針對不同的研發組織、不同的研發崗位制定不同的專利挖掘戰略。即使在同一家企業內部,不同的研發組織、研發崗位的研發產出也是完全不一樣的。以通信電子行業為例,從事通信標準技術、數字編解碼技術等先行技術研發的組織或崗位,其研發產出要相對較多,可將這些研發組織或崗位作為專利挖掘的重點攻關對象;而產品測試、硬件設計等組織或崗位研發產出要相對較少,專利產出率較低。就具體研發崗位而言,了解產品或技術亮點的產品經理相較于編寫軟件代碼的程序員更容易提出符合專利工程師要求的技術方案,而專利挖掘的目標之一就是發現研發亮點,因此,為提高專利挖掘的效率,專利工程師可更多地與產品經理合作進行專利挖掘。對于沒有專利申請經驗的研發工程師而言,往往都會認為其正在進行的研發項目很難產生專利,這可能是由于他們對什么樣的研發成果可以進行專利申請并沒有切身感受,同時,對如何通過專利挖掘來產出可專利的技術方案也并不了解,因此,有必要通過專業培訓的方式來提升他們進行專利挖掘的能力。培訓內容可根據研發工程師的情況而定,但至少應使其認識到專利是什么、專利對于企業的價值、基于研發目挖掘創新亮點和提取技術方案的方法、撰寫技術交底書的方法等。從企業進行專利挖掘的實際情況來看,研發工程師專利挖掘的積極性并不是很高,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應在于:專利挖掘并非是其工作任務的一部分,是否進行專利挖掘以及專利挖掘的產出多少均未能與其工作績效相掛鉤;企業并未對研發工程師開展專利挖掘進行物質性獎勵或者雖有獎勵,但是獎勵標準并不高。一般研發工程師是利用日常工作以外的時間進行的,挖掘一件專利所需要的時間平均在 1 個工作日以上,如果加上后續撰寫技術交底書的時間,為了申請一件專利總共的時間可能是 2 個工作日。因此,企業為此支付的獎勵金如果只有幾百元的話,該獎勵標準可能無法達到研發工程師的心理預期。為了調動研發工程師開展專利挖掘的積極性,企業應制訂并實施適宜的激勵機制,實踐中可行的方案包括:給每個研發組織或者研發工程師設定專利挖掘數量任務,并將其作為業績考核指標;對專利挖掘進行獎勵并適當提高相應的標準。企業可根據專利挖掘能力的不同階段,制訂與其能力相適應的獎勵標準;如果企業研發工程師進行專利挖掘的經驗不多、能力不足,企業可制訂普惠性的獎勵標準,以更廣泛地調動研發工程師開展專利挖掘的積極性;如果企業研發工程師已經具備一定的專利挖掘經驗、企業專利挖掘工作的側重點在于提高專利挖掘的質量,則企業可有所側重地對高質量的專利挖掘進行獎勵并提高相應的獎勵標準,針對此部分的獎勵可與后續針對專利申請的獎勵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