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有效期是多久,到期了怎么辦?
來源:wxw 發布日期:2023-01-16 瀏覽:716根據《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十年的期限從核準商標注冊之日起開始計算。那10年后還想繼續使用商標的怎么辦?在10年的有效期快到時,在到期前的一年(12個月)內申請商標的“續費”,續費成功商標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因為其他原因沒有及時向商標局提出續費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限的時間;在寬限期依舊沒有及時提出申請的,那您的商標將被注銷。所以在商標到期時企業要在有限期內按時續費,不然就會失去對商標的使用權,甚至可能面臨商標被注銷的情況,如果有人剛好注冊了您的商標,那還會面臨侵權。
商標續展常見問題
1、未在有效期內及時商標續展,怎么辦?
已注冊的商標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希望仍繼續保有該商標,可以辦理商標寬展申請,繼續保有該商標。
2、商標續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標續展可以延長商標專用權10年,不限續展次數。
3、辦理商標續展申請,商標局會發受理通知書嗎?
續展申請不下發受理通知書,下發的是《核準續展注冊證明》,上面會寫明續展后的商標權有效的起始日和終止日。注意原商標注冊證也要妥善保管,以便和續展證明一起使用。
4、為什么要及時辦理商標續展?
商標注冊在有效期滿前,商標所有人應及時在商標注冊機關辦理續展注冊手續。不要使商標過期失效,失去商標專用權。
5、關于商標寬展與商標續展的區別?
商標續展是注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商標寬展是在規定的續展期限內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給予六個月寬限期。
6、寬展期內未續展的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嗎?
寬展期內以至寬展期結束后的六個月內,原注冊商標即使未能獲得續展,仍然享有被動的保護的權利,體現在《商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